固定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,先要了解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的情况;鸣铃起车,起车要平稳,逐档加速。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—2S;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。
固定式起重机第一次起吊物件时,应首先将物件吊离地面0.5m,然后放下,在下放物件的过程中,应首先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,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。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物件应用二档试吊,如不能起吊,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行车的额定载荷,不能迅速扳至高速档直接起吊。
固定式起重机起吊物件时,禁止突然起吊;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,以及与车辆、设备相钩连的物件,以防拉断钢丝绳;禁止斜拉、斜吊。因为斜拉会使物件摆动,钢丝绳脱槽;行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,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。吊运的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,吊具或吊物的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,越过障碍物时应比障碍物高 0.5m以上。
固定式起重机正常运行时,禁止使用紧急开关、限位开关、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,为防止发生事故而需紧急停车时例外;禁止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。固定式起重机吊物时,工作人员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。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中断的情况下,必须切断电源主开关,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,停止工作。
禁止利用固定式起重机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,两台固定式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,重物不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量总和的85%,并确保每台起重机均不超载。吊运较重的物件、液态金属、易燃、易爆和危险品时,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-200mm,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。